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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单的通知

2017-12-31 12:00 科技部 阅读量:

国科发高〔2017〕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 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和《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做好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建设示范,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科技部开展了第二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遴选工作。按照《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国科发高〔2016〕231号)的相关要求,坚持服务和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原则,科技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第二批33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进行示范并予以备案(名单附后)。
    各示范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依托主体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部署,继续加强探索,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龙头骨干企业要按照市场机制加强与其他创业主体的协同,优化技术、设备、资本、市场等创新资源配置,实现与中小微企业、高校院所及各类创客群体的有机结合;科研院所、高校要通过聚集高端创新资源,增加技术创新源头供给,为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服务;各类新型研发机构要通过建立应用技术型专业化众创空间,在创新资源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企业孵化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作用,促进高校院所与企业的协同创新。依托主体所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专业化众创空间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鼓励依托主体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新路径和新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附件:第二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单


    科 技 部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第二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单

序号省份专业化众创空间名称依托主体1北京智能互联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航空工业军民融合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3人工智能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北京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4天津医疗器械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生物技术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6无线通信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天津光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7吉林光电精密仪器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8上海移动通信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9传感器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10多媒体技术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江苏生物医药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12激光技术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南京先进激光技术研究院13新材料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td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2.85pt; font-size: 12px; color: rgb(68, 68, 68); line-height: 1.5; border-width: medium 0.75pt 0.75pt; border-style: none solid solid; border-bottom-color: rgb(0, 0, 0); border-left-color: rgb(0, 0, 0); width: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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