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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010369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1965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工业控制信息安全领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重点领域的要求和支持重点,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和专业化服务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申请项目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报项目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本阶段只受理工业控制信息安全项目。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信息安全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简表 3.信息安全项目汇总表 4.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1965号)要求,分类编写并准备相关附件。)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项目简表、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三、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优秀项目。 注: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本阶段只受理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工业控制信息安全领域项目;2、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隶属于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申报单位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3、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国家通知中项目各项指标的能力;4、申报单位已承担在建未验收的国家信息安全类专项项目(如:国家信息安全专项、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如再次申报应具备完成各项目建设的能力。 四、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五、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张 涛 66415588-0206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刘京晶 66410700-35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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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组织实施2013 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有 关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