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级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北京市级

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09-12-31 12:00 北京市级 阅读量:

各项目承担单位:
  2009年立项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经过两年的组织实施,已进入验收期。根据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办财字[2001]417号)文件和科技部下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2]370号)文件规定,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2009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验收时间为2011年12月—2012年2月。请各单位于2011年12月12日前将计划验收时间发至邮箱yuemin0403@126.com,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依据与内容
  (一)验收依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
  (二)验收内容: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
  三、验收方式
  专家组会议验收与现场考察相结合。
  四、验收材料
  各承担单位参加项目验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1式5份(见附件1)。
  (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1式5份(见附件2)。
  (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评审表》1式5份(见附件3)。
  (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1式5份。
  (五)相关附件1式5份: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新成果、新专利证明;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见附件4);
  3.单位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4.销售合同或协议;
  5.能说明实施成果的照片或图片;
  6.其他证明材料。
  (六)多媒体(PPT)汇报(时间20-30分钟)。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验收前要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出具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附注。审计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期内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执行期内项目各项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等。
  (二)项目验收材料填报请登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点击右上角“管理平台”栏目,打开项目验收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承担单位登录的用户名与密码将随后发送至项目联系人,请注意保管。
  (三)验收完毕上报的书面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验收专家意见对相关材料进行修改,修改后将以下材料报市科委: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1式5份;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1式2份;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成果简介》1式2份(见附件5);
  4.相关附件1式2份,审计报告须有原件1份(附件按顺序装订并用彩纸隔开)。相关附件及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须上传网站系统;
  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评审表》原件(专家签字)。
  上报的书面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以保证网上传送的电子版材料与上报的书面材料一致。
  (四)网上系统逾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2月22日前将上述验收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至北京市科委农村发展中心。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月敏 王菲
  电 话:51501856 66188865
  邮 箱:yuemin0403@126.com
  地 址: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 农科大厦B座7层701室,邮 编:100097


  附件: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表》.doc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评审表》.doc
  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编写提纲.doc
  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成果简介》编写要求.doc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