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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通知

2014-12-31 12:00 北京市级 阅读量:

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关村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00号)转发你们,请通知所辖区域和系统内相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19日17时前将项目申请书 (一式十二份)及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装备产业处。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18日

  (地 址: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624室     联系人:江 鹏、杜旸;电话:57587727/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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