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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千人计划”的通知

2011-12-31 12:00 北京市级 阅读量:

各园管委会、留学人员创业园、有关单位:

    按照中组部《关于开展第七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始组织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型

    第七批“千人计划”可申报以下项目: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3、创业人才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中组部规定,第七批“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来华)工作;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人须2011年7月1日之后回国(来华)工作。创新人才类如未能入选,不得连续申报,每人最多可申报两次。其他要求请见《填写说明》。

    三、申报材料

    请先登录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千人计划”栏目,下载有关申报材料。填写申报材料前,应认真阅读《填写说明》,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1、申报材料包括:《千人计划申报书》、附件材料、《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千人计划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请分别装订,《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

    创新类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类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业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5)公司章程;(6)商业计划书;(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需同时报送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分类建立文件夹,并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一是将“全职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分开;二是在每类人才中,按照规定的专业领域分类存放;三是在每个专业领域中,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个人信息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姓名加“附件”、姓名加“个人信息表”,如“××(姓名)”、“××附件”、“××个人信息表”。

    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各2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1年8月19日(周五)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我处(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1106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后,88828907;陈奇,88828895

                               人才资源处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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