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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010369中关村示范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5〕38号),现就2017年中关村示范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工作或会员大部分在中关村示范区,有利于自主创新与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并已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非营利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含产业技术联盟)、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协会商会与产业技术联盟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情况的,只能选择一种类别申报支持资金。
二、申报内容
(一)建设经费
社会组织根据2016年自身建设、围绕为中关村示范区发展及中关村企业开展服务的情况和绩效、社会评价情况等进行申报。中关村管委会进行量化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情况,给予社会组织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二)专项工作经费
社会组织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平台搭建及品牌活动、行业(产业)研究等工作项目,专项工作项目应紧密围绕示范区中心工作,对示范区创新创业有较大支撑作用。经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示范型社会组织最多可申报3个项目,其他社会组织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
中关村管委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量化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情况,每年分别给予每家社会组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支持,每个工作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
三、申报安排与审核流程
(一)申报安排
1.申报时间
2017年7月24日至8月11日
2.申报流程
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协会民非类)填写《中关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A类),报送至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填写《中关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B类),报送至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纸质材料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含骑缝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和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分别报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和产业处。
(二)审核流程
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开展量化综合评价;委托专业机构对拟支持的专项工作项目绩效和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经中关村管委会主任专题会审议,确定支持方案,并在示范区网站公示。
四、量化综合评价内容
(一)建设支持资金
1.自身建设情况:组织机构建设、制度规范完善、会员发展管理等情况。
2.工作绩效情况:为中关村示范区发展、中关村企业开展服务的工作及绩效,包括行业研究分析和标准创制、活动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搭建、承接政府项目、对外合作等情况。
3.提供服务和社会评价情况:诚信建设、获得奖惩、新闻媒体报道等情况。
4.日常工作参与情况:参与示范区各类重要活动、信息报送、参加示范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等情况。
5.围绕中关村战略定位和重点任务开展工作情况:主动为中关村管委会各处室工作提供服务支撑等情况。
(二)专项工作支持资金
1.项目与中关村发展相关程度:围绕中关村示范区2016年工作要点,对中关村示范区战略发展及中心工作、新兴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环境营造、国际化发展、行业自律健康发展等方面有促进作用。
2.项目创新性:内容创新(围绕产业发展热点、痛点、趋势、企业需求组织;对服务效果进行跟踪总结);实施方式创新(联合其他社会组织或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共同组织开展)。
3.项目社会效益:
项目成效:活动参加人数、服务人次,成果应用、取得的工作成效等。
项目社会影响力:主要根据媒体正面报道情况衡量。
4.项目基础:社会组织对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实际发生),项目实施对社会组织自身核心服务能力的促进提升作用。
5.项目实施规范性:不同类型项目根据该类型工作要求或规范程序组织开展的情况。
6.为支持社会组织打造核心服务能力和创新发展能力,增强持续运营能力,对开展两年以上、有较大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服务对象认可度较高的持续性品牌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五、联系方式
(一)协会民非
1.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
联系人:何 闽;联系电话:82237601-606,13810350042
冯秋帆;联系电话:82237601-603,1590120736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号牡丹创业楼416室
2.中关村管委会创新处
联系人:杨亮亮;联系电话:88828918
(二)产业技术联盟
1.中关村产业技术联盟联合会
联系人:张玲玉;联系电话:62780087-806,18618428576
张 谦;联系电话:89942607,1369121790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学研大厦A座1001室
2.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处
联系人:史弘琳;联系电话:88827991
附件:
1.中关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A类)
2.中关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B类)
3.申报专项工作支持资金相关要求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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