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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19-06-06 03:51 北京市级 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链,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现根据《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制定发布2019年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支持多主体联合开展标准制定。对于制定和修订符合核心区重点产业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牵头及主要参与单位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发布的标准应符合北京市高精尖重点产业领域,符合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重点发展方向,对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行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申报条件

  1.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在海淀园纳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北京市及海淀区产业发展导向,企业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3.申报的标准项目应属于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标准的申报个数数量不限。

  4.申报企业应为发布的标准文本中标准起草单位的前三名。

  5.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有效期在2019年7月1日之后。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三、支持措施

  给予牵头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企业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牵头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的企业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给予牵头和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的企业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企业需登录统一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平台入口:www.bjhd.gov.cn/zxzj/。

  企业通过申报平台在线填写注册信息,按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平台,选择“在线申报”栏目,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应报送的材料包括:

  1.标准化实施专项申请书(见附件,请在申报平台中直接填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无正式文本的,由出版单位提供报批稿与正式印刷文本完全一致的证明);

  5.国际标准中文译文或中文提要(申报国际标准的提供);

  6.国标委或相关行业协会出具的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证明材料(申报国际标准的提供,证明应说明:申报标准为正式国际标准,申报标准为上一年度内发布的标准,申报单位参与标准制定,并在标准制定中发挥的作用);

  7.企业标准化管理组织结构图、标准化部门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8.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9.其它材料(如:信用报告、名称变更证明、票据等)。

  (二)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通过部门预审的申报单位,书面申报材料从网上申报系统导出打印,连同附件材料,按A4纸型胶装,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项目申请书、附件目录、附件材料,各部分用彩页分开,封面、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交至海淀招商大厦。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1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受理单位:海淀园企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人:郑雪

  联系电话:88497185,88498679

  

  

  

                                                   海淀园管委会

                                                  2019年6月3日

  

       附件:标准化实施专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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