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区县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北京市各区县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的通知

2012-12-31 12:00 北京市各区县 阅读量:

驻区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091号)及北京市发改委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2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重点领域的要求和支持重点,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和专业化服务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申请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国家信息安全专项重点领域和支持重点,请详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bjpc.gov.cn/tztg/201208/t3871959.htm)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承担单位已承担2个或2个以上在建未验收的国家信息安全类专项项目(如:国家信息安全专项、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的单位,不能再次申报。 
    2. 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091号)要求编写及准备相关附件。) 
    3.我委将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四、申报项目日期 
    1.项目备案截止时间:2012年9月28日(星期五)前。(备案材料请在邮箱下载:beianyaoqiu@126.com,密码:haidian,发改委备案要求) 
    2.外资或合资企业请到海淀区发展改革委投资服务科办理核准手续(核准手续15-20个工作日)。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2日(星期五)前。 
    五、材料报送地址: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淀招商大厦)西908室。 
    六、申报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 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外资)或备案文件。 
    2.信息安全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简表 
  3.信息安全项目汇总表 
    4.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七份,项目简表、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三份。 
  
    联系人:刘小月;联系电话:88494956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