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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淀园权益类资金拟合作机构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7-12-31 12:00 北京市各区县 阅读量:

按照《海淀区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海淀园权益类资金方案已通过必要的审查和调查程序,并经区政府专题会审定。现对拟合作机构进行公示:

  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拟合作机构为腾飞天使(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博雅盛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公示期: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0日。在此期间,如对上述拟合作机构有异议,请于2017年12月21日前与受托管理机构北京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并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特此通知。  

  联系人:唐磊、张朝帅

  联系电话:68915717

  海淀园企发处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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