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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1年北京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结果的通知

2011-12-31 12:00 北京市级 阅读量: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1号),《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0〕2948号)的规定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京科发〔2011〕115号)的要求,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经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北京市2011年度通过鉴定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异议受理电话:66173732


  附件:2011年度通过鉴定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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