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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文化服务出口奖励资金的通知

2014-12-31 12:00 北京市级 阅读量:

相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服贸司《关于做好2014年文化服务出口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商服贸一函〔2014〕26号),现就我市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按照本通知要求申请出口奖励资金:
  (一)列入《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或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公示名单的企业;或实施《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项目、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公示名单项目的企业。
  (二)2013年有文化出口业绩。

  二、申报材料
  (一)电子数据:企业登陆商务部文化贸易管理系统(http://fwmyzb.mofcom.gov.cn),下载申报指南,按申报指南要求和系统提示填报有关数据。
  (二)纸质材料:
  1.申报表格: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格和出口单证明细表。
  2.文化服务出口原始单据(复印件):有效合同和银行收汇凭证。
  3.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所有在京注册申报企业在2014年5月7日前完成网上填报,5月9前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服务贸易处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在商务部文化贸易管理系统中进行初审。
  (三)财政部、商务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2014年文化服务出口奖励资金方案。

  四、工作安排
  4月22日下午14:00时,在北京市商务委机关南楼101会议室(地址: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举行企业培训会,主要内容如下:
  (一)针对企业在2014年文化服务出口奖励资金申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二)部署我市相关企业参加德国科隆国际游戏展中国文化贸易展区的组展工作;
  (三)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的有关精神。
 
  联系人:于新成、郑勇(市商务委服务贸易处 )
  电话:87211757、87211747;
  传真:65252214
  邮箱yxc@bjcoc.gov.cnzhengy@bjcoc.gov.cn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目录.doc
    附件2: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公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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