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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申报2012年第二批“千人计划”的通知

2012-12-31 12:00 北京市级 阅读量:

各园管委会、留学人员创业园、各有关企业:

  按照中组部《关于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我委2月8日《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千人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12年第二批“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尽快将申报材料报至我委。具体如下:

  一、申报类型

  分五类项目: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3、创业人才项目;4、“外专千人计划”项目;5、“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创业类申报单位指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黄后,联系电话88828907,手机13520506883;创新类申报单位指用人单位,联系人指用人单位联系人。

  2、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6个月内。申报创业人才的,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3、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创业人才也不得连续申报。

  4、填报要求。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请登录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千人计划”栏目,下载有关申报材料。填写申报材料前,应认真阅读《填写说明》,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2年7月12日(周四)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我处(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920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芮88828894 ;张焕88828896;黄后88828907。

  五、其他事项

  各园管委会、留创园请将园区的申报人员汇总表统一汇总,发至hhuang@zgc.gov.cn,外专千人计划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bjld.gov.cn/index.htm查询,更多千人计划信息请登录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查询。

 

  附件:中组部《关于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才资源处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中组部《关于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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