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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12-31 12:00 北京市级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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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社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1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北京市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家发[2013]54号)要求,现就开展2013年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5.以下人选可优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时限要求

    请于4月9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材料报送至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三、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6份(从www.zhichen.com.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A4纸打印后简单装订,采集工具也可通过通知附件下载),并由申报人签名,在“本人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请在所在单位公章右侧预留位置,加盖归口推荐单位公章)。

    2.“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电子数据文件1份,文件后缀名为“.RPU”。

    3.申报人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1套。

    四、注意事项

    报送材料前请仔细核对,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

 

    联系方式:

    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张焕

    联系电话:88828896

    电子信箱:hzhang@zgc.gov.cn

    地    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920室

    软件问题咨询电话:010-83065045/6/7 转800

 

附件: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人才资源处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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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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