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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印发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京科高发〔2008〕434号)规定,为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制度,及时掌握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做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现就组织开展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备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报送年度备案信息的企业范围为2012、2013、2014年度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工作通知》认定和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信息内容为2014年度企业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统计信息。 二、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信息备案工作已经市统计局批准,企业应据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信息备案表》的各项内容,加盖企业公章后,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文件交送到各区县科委和所在园区管委会统一报送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 三、本次报送年度备案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日。 电子版报送地址:kwqyk@126.com 纸质版报送地址: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科委窗口 联系人:韩世领 电话:8129600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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