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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发明创造,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环境,促进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朝政发〔2010〕8号),朝阳区知识产权局将从即日起开展2014年(2013年度)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区登记注册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区的个人;
2、受理条件:2013年度的授权专利、获奖专利以及2013年度缴纳的专利年费。
二、申报程序
1、注册登录:登录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http://www.chyip.gov.cn),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如第一次登录,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环节。注册用户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在线填报。
2、网上填报:申报人进入“项目申报管理”后,点击“新建项目申报”,并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并提交《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或)《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申报人在提交成功后随时登录该系统,选择“申报进度查询”,查询申报项目是否予以审核,如通过审核,申报人可在“审核结果记录”中查找到申报项目并点击“下载”功能,下载生成word文件;如未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可在“退回项目重报”中查找到申报项目,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点击“修改”功能,修正后重新提交。
3、提交材料:申报人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下载、打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连同所需附件提交至指定地点。
三、申报材料
1、《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或)《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
2、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个人提交户籍证明,代办人身份证;
3、专利证书或中国专利奖获奖证书;
4、申报年费资助的需提交2013年缴纳年费的凭证。
以上附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申报时间与地点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30--17:30
2、申报地点: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至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二层南侧2号科委(知识产权局)服务窗口。
五、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李 莹 65099715 15901103260
纸质提交:刘忆初 84681125
技术支持:李咪娜 65202511
特此通知。
区知识产权局
2014年2月28日
附件: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