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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朝阳园的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青年英才)工作站的通知

2018-12-31 12:00 北京市各区县 阅读量:

园区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工作精神,朝阳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为平台,引进和培养科技型和管理型高层次人才,增强企业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转化,促进博士后工作更好地发挥服务于朝阳区域经济建设发展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朝阳园博士后工作,现将申请在朝阳园设立博士后(青年英才)工作站的要求通知如下,在园区内有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申请设立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朝阳区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含兼职),研发机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过往有较高水平研究成果;

3、能结合本单位的发展战略,提出具有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潜力的项目,且已初步具有创新实践基地研究人员招收意向;

4、已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就项目研发、人才培养等达成合作意向;

5、能为创新实践基地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建有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单位,或申报的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项目为国家或北京市重大项目的,可优先设立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

工作站的设立,由拟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电子城管委会负责接收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给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初评后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专家评议,由人事部审核批准。(具体的办理流程详见朝阳园博士后(青年英才)工作手册PDF版http://cyydj.bjchy.gov.cn/html/2015-08/zy-1798_19.htm  )

联系人:张晔   联系电话:64310789

附件:1、北京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项目立项表

2、申请设立北京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报批表

                                              电子城管委会组宣科

2015年8月31日

申请设立工作站申报表(一式三份,电子版).doc

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项目立项表(一式三份,电子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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