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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010369中关村示范区各创业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创业环境,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服务体系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14年度中关村示范区创业服务体系发展支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成立,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科技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科委、市教委和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北京市大学科技园”,市科委认定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中关村国家示范区创新型孵化器”、“中关村国家示范区专业孵化基地”,可申请中关村示范区创业服务体系发展支持资金。
二、申报材料
(一)《中关村示范区创业服务体系发展支持资金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二)证明材料:
1、大学科技园的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2、大学科技园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4、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创新型孵化器的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6、创新型孵化器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访问www.zgc.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申报书》。
(二)《申报书》中填写内容使用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30磅,其中“创业企业相关指标”表格由各在孵企业填写,加盖对应企业公章。全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一式二份,封面及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的同时,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电子版《申报书》,所有文件需打包压缩,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使用申报单位名称,发送至cyfw@zgc.gov.cn。
四、受理时间、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受理时间
2014年7月25日至8月6日工作日时间
9:30-11:3014:00-17:00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创业服务处
联系人:孟 然
联系电话:88827003
电子邮件:cyfw@zgc.gov.cn
联系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03室
附件: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服务体系发展支持资金申报书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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