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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3010369各区县商务委、财政局,各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及协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精神,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服务外包发展配套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和<北京市服务外包发展配套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商务服贸字〔2009〕14号)、《关于<北京市服务外包发展配套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京商务服贸字 〔2012〕27号)要求,现对2014年度北京市服务外包发展配套资金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的范围、标准及申报材料 二、资金申报流程 三、工作要求 市商务委服务贸易处联系人:许鑫 于新成 刘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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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资金申请及承诺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