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010-83010369各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
根据《北京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京知局[2004]66号)和《北京市企(事)业专利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标准》的要求,为确保2011年度专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决定开展2011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总结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1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培养单位(附件1)应认真、如实填写《2011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工作验收报告书》(一式两份)(附件2),并于2012年2月3日前将本单位试点工作验收报告的纸件、电子版报送所在区县知识产权局(《各区县专利试点工作联系方式》见附件3)。
2、由各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组成总结验收小组,开展所属地区2011年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总结验收工作。验收采取以企业自行评分、区县知识产权局综合评定的方式。试点验收情况由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整理汇总上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3、具体评分标准为: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于验收合格的试点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颁发“2011年度专利试点工作验收合格”证书。
4、注意事项
(1)各2011年专利试点单位,在向所属区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报告(电子版)的标题注明“2011试点验收——(XXXX企业名称)”字样。
(2)逾期未提交总结验收报告的试点企业,将视为专利试点工作验收不合格。
(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验收汇总信息电子版及申报验收报告纸件(1份)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进行最终审核。
(4)此次验收工作最终结果将于2012年3月初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bjipo.gov.cn)公布。
联系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于飞
电话:84080084 E-mail:yf071216@gmail.com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2年1月4日
附件一:2011年度专利试点培养单位名单.doc
附件二:2011年专利试点验收报告.doc
附件三:各区县专利试点工作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