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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组部《关于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将于3月、7月分两批进行。现就3月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分五类项目: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3、创业人才项目;4、“外专千人计划”项目;5、“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6个月内。申报创业人才的,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2、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的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创业人才也不得连续申报。
3、填报要求。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5日。请登录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千人计划”栏目,下载有关申报材料。填写申报材料前,应认真阅读《填写说明》,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2年3月5日(周一)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我处(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920室)。
联系人及电话:于丽 88828944;黄后 88828907。
五、其他事项
更多信息请登录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查询。
附件:中组部《关于2012年“千人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才资源处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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